微店不能出售 - 宁波江东:“微企业”涉嫌非法业务的业主被捕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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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批准逮捕“90”台州人郭志。郭志没有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微店,WeChat,QQ等网络平台销售的进口香烟和假冒国内知名卷烟,已被确定涉及的数量更多超过一千万,怀疑非法经营。这是宁波检察机关对非法案件的第一起诉。


2014年5月,郭志无意间看到网络销售的香烟商机申请了三个微信号,两个QQ号码,下载微店APP开始做“微企业”,而且还使用“店铺促销“功能炒作可以低价出售各种香烟。


郭志贤首先通过QQ群发现四五五深圳,北京,山东等地的“家”,而不是直接获得货物,而是通过自己的微型商店大量的香烟转发照片吸引客户价格低廉来源。客户已经通过支付宝咨询购货付款,网上银行等预付款,郭志将接收地址发送到“家”,通知使用快递到客户,后郭志然后支付家庭钱,从中取出每个5元到20元不等的区别。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客户处理更多,郭志要求他们从“初始费用”支付500元到1000元,成为自己的代理人。郭志作为中间人,在“家”和“家”之间的差额赚钱。做“微企业”期间,郭志的钱通过支付宝平台或网上银行,不接触香烟,但随着“家”供应商和“家”(或客户)制作WeChat或QQ联系要完成整个购买过程而销售郭志说:“这几乎相当于坐在家里就能收钱。


郭志主要出售两种香烟,一种是烟草进出口,越南卷烟,俄罗斯烟,中国免税香烟,另一种是国内高端香烟。出售香烟两个月后,郭志发现,这些“家”卖国产高档香烟是假冒香烟,进出口香烟一般都是真的,但为了赚钱郭志没有停止转售出售假冒香烟。从2014年5月至今年1月份,只有六个月的时间,郭志收到了1600万元的收购价。


今年3月份,警方在工作中透过快递发现一名女子多次在宁波非法销售香烟,调查后发现郭志为女子的“家”,郭志随后被抓获。而且这个女人也被怀疑是非法的商业犯罪行为调查。


[检察]


检察机关周立佳的案件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第5款明确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营业执照,特种烟草专卖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垄断,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违法经营处罚的罪行。“烟草属于国家特许权垄断的商品,没有营业执照等销售资格情况,无论是身体素质商店或“微商店”等形式的店铺,只要出售香烟5万多元才能实现非法商业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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